电动自行车可以上正式牌照了 交警部门为你作权威解读

2018-12-25 08:24

  温州网讯 电动自行车可以上正式牌照了。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12月20日,该所非机分所核发了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截至昨天,已为数十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

  昨天下午,记者在该所非机动车业务大厅看到,一名车主正在给一辆“绿佳牌”电动车办理上牌手续,车辆在审核通过后,民警为他办理了上牌手续,并在其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了号码为“温州0000099”电动自行车牌照。

  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牌照为黄底黑字,一车一块牌照,安装在车辆尾部。除市区牌照是“温州”加7个数字外,其他县(市、区)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则是各自的县(市、区)名称和数字,如永嘉县便是“永嘉”。

  车管所民警介绍,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有利于管理,并且还能借此提高市民守法意识。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凡符合这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办理上牌。

  目前,我市拥有各种电动车达240多万辆,但符合上牌标准的车辆是少之又少。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另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销售点申请备案登记,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目前,电动自行车上牌还在试行当中,其中一些相关问题,交警部门还在逐一解决。另外,市区除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外,还有14家电动车销售网点可以直接办理上牌,其中鹿城5家、瓯海5家、龙湾和经开区各两家。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骁 通讯员 潘爱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