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否霸王条款 身份证被他人拿去贷款要担责吗

2017-12-17 09:28

项建挺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微信公众号“律师零距离”,收到了不少关于银行业务的法律提问。一名读者就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提出疑惑,一名读者因无法领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而烦恼,一名读者因身份证被他人拿去贷款而纠结。本期《读者律师麻辣问答》,晚报君邀请了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项建挺为您解答。

  A

  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属霸王条款

  市民王女士咨询:不久前,我看到新闻说是,银行多给了1600元,储户拒退钱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她告上了法庭。我觉的这个很有意思,银行规定了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做到了“离柜概不负责”。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吗?储户要还那1600元吗?

  律师解答:所谓“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属于霸王条款,该霸王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确系银行多给了储户1600元,则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储户应该返还该1600元。

  B

  担保公司截留还贷款项可以起诉它

  市民王先生:我在老家因购车从银行贷款21万余元,并按期将钱还到了担保公司。谁知,担保公司竟未向银行还清贷款,导致我有了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购房贷款。我能不能起诉银行,要求消除我的不良信用记录?

  律师解答:王先生从银行贷款,那么应该由王先生直接将款项偿还给银行,而非将款项交由担保公司让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本事件中,可能出现的情形为担保公司将王先生的款项截留,没有用于偿还贷款。碰到该情形,王先生可以要求担保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求担保公司返还款项,并赔偿因不良信用记录而产生的损失。王先生由于没有偿还银行贷款,其不能起诉银行,要求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担保公司不返还上述款项,则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此种情形下,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自诉。

  C

  女方可起诉要求前夫配合取回房产证

  市民林女士咨询:我有一套房子,是跟前夫一起购买的,当时用他的名义在银行办了贷款,房产证抵押。后来我们离婚了,双方协议房子归我和儿子,贷款由双方一起承担。现在贷款已经还完,我前夫不肯去领房产证给我,于是我拿着离婚协议去银行领房产证,银行却说一定要我前夫本人去领才可以,这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以看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反悔只能在一年内,并且证明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才能反悔,不在限制条件内或者超出时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本事件中,林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产属于林女士和儿子所有,并要求其前夫配合办理相关的领房产证和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在经过法院判决后,其前夫如果不配合办理,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

  银行职员个人销售理财产品银行免责

  市民张先生咨询:前几年,我听从以前就认识且有资金往来的某银行职员建议,将250万元汇入他个人账户委托其购买理财产品。2015年,这名银行职员因犯诈骗罪被判刑,我遂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诉请银行赔偿,银行在法庭上说自己免责,我想问这合理吗?

  律师解答:张先生将250万元款项汇入某银行职员账号,并委托他购买理财产品,那么张先生系与某银行职员个人产生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确实与银行无关。但如果张先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有充分理由相信该银行职员系代表银行,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则银行应该承担责任。这里所谓的证据包括,该银行职员出具给张先生盖有银行印章的委托书、合同,或者盖有银行其他部门章的相关材料等。

  E

  身份证被别人拿去贷款没有还款责任

  市民潘先生咨询:几年前,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签字和手印都不是我的,现在银行来催款,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如果潘先生没有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则潘先生和银行不存在金融借款合同关系,潘先生不需要承担这笔贷款。潘先生应该及早向银行反映该问题,协助银行查清事实,并配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如果确系他人伪造潘先生的签字和手印,则行为人涉嫌构成诈骗罪或者贷款诈骗罪,应该由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张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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