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私自让人“吃空饷” 免职调岗问责没商量

2017-06-08 08:21

  望江街道纪工委书记林时鹏带队检查社区固定资产采购、财务报销凭证等账目

  “我只是个社区‘芝麻官’,这件事又不算什么大事,怎么还要处理我?”刘某想不通,自己又不是党员,怎么会被“请”进纪工委谈话室。

  事情要从2016年12月说起。当时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纪工委接到了一封举报信,称辖区某社区副主任刘某违规将社工童某的丈夫张某招录为社区保洁员,让张某“吃空饷”。点名道姓、言之凿凿,纪工委立即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张某根本就没在社区上班,却一直在领工资。”纪工委决定从举报信的这句话开始查起。纪工委遍查社区上班签到记录,却没有发现张某签过一次到,又从社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刘某确实为张某招录打过招呼,而张某也确实没有来上班,不少人都没见过他。

  纪工委又调取了张某的招录材料和工资报表,证实了他的岗位是社区保洁员,社区正常向他发放工资。至此,事实真相已基本浮现,于是纪工委将刘某“请”进谈话室,进行信访核查。

  “张某是不是经过你同意招进来的?”纪工委副书记许帮群问。“保洁员招人这一块确实归我管,我当时是同意的,向社区书记简单地口头汇报后,通过经办人办手续招录的。”刘某承认。

  “他有没有来上班?工资是否正常发放?”“工资都正常发的,他应该是来上班的。”“张某是出租车司机,他在外跑出租车怎么可能来做保洁员?你的同事都知道他没来上班,你身为社区副主任,怎么可能不知道?”

  刘某语塞。张某在杭开出租车为生,没有社保,对于做社区保洁员,他既没有客观条件,也没有主观意愿。于是刘某就将张某的保洁片区交由另一位保洁员负责,并由张某支付一定报酬。这样一来,张某没在社区上过一天班,却领着社区发的工资、享受着社区代缴的社保。至案发前,张某一共“吃空饷”达9115.75元。

  “我只是看他家庭经济困难,才帮他一下,我自己又没拿好处,再说张某负责的保洁片区也已经安排了打扫的人,这有什么违规呢?”事实查清了,刘某的思想还是没转过弯。

  “你以为只要自己不拿钱就都没问题吗?你让关系人吃空饷,已经造成了公款损失。”许帮群严肃地说,“这不是帮他,是害人害己。”经过纪工委耐心地谈话教育、讲解法纪,刘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总以为自己不是党员,可以适当放松一点要求,现在看来,我的错误是严重的,真得十分后悔。”

  今年4月,望江街道正式对这起信访案件作出处理,根据《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刘某被免职、调岗,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和年度目标考核奖,涉案公款损失由张某足额退赔。刘某所在社区的书记陈某、招录经办人王某、请托人童某也受到相应问责。

  望江街道纪工委书记林时鹏说:“社区干部不是机关干部,有的还不是党员,所以以前确实存在着组织够不上、教育下不去、党纪管不细的问题。自去年出台了《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填补了社工违规如何处理的制度空白,为我们查办社区‘微腐败’提供了有力依据,现在我们可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用纪律的标尺一量到底。”

  据悉,自《办法》实施以来,上城区已对多名违规社区干部实行问责,其中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7人、告诫3人、调离岗位1人、免职1人,让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社区“微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夯实了党的执政之基,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获得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