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政策发生新变化 总有一项是与你有关的

2017-02-07 14:46

  2017年全国“五险一金”政策新变化

  全部落地杭州需要一点时间请大家耐心等待

  医保出新政策了?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五险一金”,今后要变成“四险一金”了?这两天,很多人在关心这个消息。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五险一金”,险种方面并没有变化,“五险”一个都没少!

  这个消息是从哪儿来的呢?源自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包括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等在内的全国12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要注意,这次试点并不是指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对两项保险进行合并实施。

  为什么要这么做?

  人社部称,可以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

  合并后,“五险”依然是“五险”,生育保险也继续存在。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些待遇都不会降低。由于一些城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还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可能会提高。

  试点后缴费多少?《方案》明确,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险一金”是我们生老病死的“保护伞”,2017年,人社部涉及“五险一金”的政策变化还真不少,我们帮大家仔细理理。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全国性的新政策,在浙江及杭州落地还需要一点时间,我们将及时关注和跟进报道,遇到具体问题还可咨询人力社保咨询专线12333。

  医疗保险:在哪儿住院,就在哪儿报销

  老百姓异地就医,今后不用再垫付资金,也不必为报销来回奔波了,实现“在哪儿住院,就在哪儿报销”。

  从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这项政策还将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异地就医,哪些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报销?

  原则上,药品报销执行就医地的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养老保险:你可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养老金

  养老金哪里领?按人社部去年底出台的新规,分4种不同情况——

  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领取。

  不在户籍地,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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