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17日开幕

2019-01-15 11:02

  温州网1月15日讯(记者 潘涌燚)1月15日上午,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17-20日在温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温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温州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决定2019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八、决定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通过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九、选举和其他事项。